“一带一路”为国际商业保理带来商机
来源:《保理智汇》 作者:温峰泰
2015 年 3 月 28 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正式启动了“一带一路”的“创新”之举。实践证明,“一带一路”已经吸引了二十个国家的加入,建设 56 个合作区,累计投资 185.5亿美元,1,082 家企业入区,总产值高达 506.9 亿美元。为当地创造就业岗位 17.7 万个,并上缴东道国税费 10.7 亿美元,从中可见“一带一路”所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利益共赢”。 国内许多优质企业也纷纷响应政府号召,沿着政策向外承包工程项目已突破 3,000 个,其中以交通基础设施为突破口,实现亚洲互联互通的早期收获,优先部署中国同邻国的铁路、公路项目,这些发展却也相对的带来了庞大海外流动资金的需求及困扰。
在国际贸易领域中,近 20 年来随着信用证使用率逐年下降,再加上政策的带动,周边“一带一路” 上各国的财政状况普遍不太理想,外汇存底也不丰厚。对于这些工程基建项目,越来越多国家为了拉动外资企业的投资,经常要求必须在当地注册企业才能承揽项目,并以当地货币结算及赊销等方式作为交易付款条件,这也造成了企业巨大的资金管理困扰。
而就零部件出口商来讲,因为“一带一路”的相关建设项目,多为国际级的大项目,这些出口商为了争取订单,除了打价格战之外,往往也需配合提供进口商信用交易与较长的放账日期。相对的,出口商的风险也会随着放账日期的拉长而增加,同时也产生了更强烈的融资需求。再加上目前国内银行的贸易融资大都集中于信用证项下的融资产品,对于汇款结算的配套融资风险难以把控,品种也相对较少,大量贸易融资需求未能被满足。
为了有效解决当地国资企业或在国内的出口商收款及融资需求等种种问题,透过“国际保理”业务是最直接及有效的方法。所谓国际保理就是出口商可以将应收账款债权移转给保理商,并提前取得保理融资服务,也可以透过保理商来向进口商收款,更可透过账款买断的方式,由保理商来承担进口商因财务问题无法付款的信用风险。
一般在国际保理业务的操作上,保理商会先评估买卖双方是否都由自己承做,若服务范围无法幅射到买卖方的其中一方,通常会找另一家保理商进行合作,这种模式称为双保理模式;反之,若买卖双方由同一家保理商进行服务,则称为单保理模式;当保理商的服务范围无法幅射到买卖方的其中一方时,除了找合作保理商外,也可以找信用保险公司进行合作,由信用保险公司来承担进口商的信用风险,这种模式称为信保保理模式。
当今“一带一路”所带来的融资商机,无疑是给了商业保理公司推展国际保理一个很好的发展机会,而在国际保理细分领域的业务中,能够立竿见影的服务项目有下列四项常见业务类型:直接出口保理、出口信保保理、离岸保理和进口保理,这些都是我们值得深思及关注的议题。
关键词:国际保理 | 一带一路 | 商业保理 | 利远资产管理集团 | 利海保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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