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玩供应链金融 隐藏融资企业信息成常态
来源:央广网
近期,不少地产商纷纷搭建或入股的互金平台,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上的进展更是“如火如荼”。然而,央广网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多家地产系平台产品对资产端的信息披露并不充分,甚至对融资企业的相关信息也进行隐藏。
鹏金所的供应链金融产品--鹏金链系列,对于融资企业的基本信息只提供了省略掉的公司名称以及主要业务。例如项目明细的“借款描述”为“南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装饰工程,本次融资50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性借款。”
绿地广财的“地产宝-益靖”系列,投资标的为保理公司持有的优质权益类资产,属于供应链金融中的保理公司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对于融资企业的信息披露也仅为省略掉的公司名称及注册资本,例如益靖58LGL期的融资主体为郑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家家盈的稳乐计划中也有供应链金融产品,例如稳乐计划0035期,项目详情中也只介绍了底层资产来自深圳市某贷款公司,由深圳市某保理有限公司将债权进行转让,融资企业的名称依旧被隐藏。
在碧有信的供应链产品中,虽然有晒出融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却同样在企业名称上加了“马赛克”。
以上多家平台告诉央广网记者,不透露融资企业的具体名称是出于保护商业隐私的考虑。
对于平台给出的“保护商业隐私”的回答,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表示这个理由并不成立,平台对公众可以隐藏融资企业的名称,但是对投资人应该全部显示。
“融资企业的名称是必须披露的,这是最起码的要求。”黄震指出,出借人和借入人要知道交易的对手是谁。“连融资企业的名字都不告知,怎么分析风险?”黄震质疑说。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鹏也表示,平台隐藏融资企业名称的行为不符合要求。“如果事先不向潜在投资人披露借款主体,那么可能误导投资人,作出错误选择。”邓建鹏认为。
作为核心企业旗下的互金平台,在为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渠道时,如果不透露明确的企业信息,投资者则无法辨别融资方是否与平台方存在关联,无法了解项目的真实性和风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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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上下游关联行业众多,为其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提供了便利和风险控制的可能性,但与此同时,作为大现金流行业的地产系在搭建互金平台时,失控带来的风险也更高,因此,对关联方是否隔离尤其需要审慎对待。
2016年,绿城集团旗下互金平台--绿城财富推出的“融通宝”系列产品,碧桂园旗下碧有信都被爆出存在自融嫌疑。不久前,绿地广财的“快乐系列”“财富赢-普惠”等也被指出资产不透明。
网贷之家新闻研究中心的总监于百程对央广网记者表示,“房地产是高负债行业,业务对资金需求大。大型房地产公司上下游产业链企业众多,如果平台上的融资企业为这些独立的公司提供借款中介服务,也无可厚非,但如果为平台自身或股东融资,则可能触犯自融的底线。”
可见,借款人信息公开的不充分,不仅使得投资者无法全面了解资产真实的状况,而且为网贷平台自融、虚假项目融资带来了便利。
目前,市场上相对权威的网贷信息披露标准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去年10月份披露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标准-P2P网贷(征求意见稿)》。依照这份由行业协会制订的信息披露标准,借款人为法人的,网贷平台应该披露借款人的全称或简称(脱敏处理);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脱敏处理);借款用途;其它可披露信息。其中,脱敏处理是指平台可对部分敏感信息进行隐藏。
根据银监会下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贷平台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上向出借人充分公开借款人基本信息、融资项目基本信息、风险评估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结果、已撮合未到期融资项目资金运用情况等有关信息。虽然《暂行办法》对网贷机构的信息披露提出了原则性要求,但是在操作上并没有具体的标准。而官方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息披露指引》还在银监会的制定之中,尚未发布。